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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方 小幅配方變更或些許特徵性變更取代現有交易品項,在消費者聲明內,不必做任何變更(例如:法規內未包含者)。範例包括:變更時, 不改變交易品項特徵(例如:味道、黏性、少量成份變更等。),目的為降低成本, 以及流行品項上些許顏色變更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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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零售商交易品項新 GTIN |
給標準交易品項群組新 GT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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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變更不影響供應鏈夥伴。少量成份變更不變更交易品項內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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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供應鍊內,任何只與製造商有關的變更,其 GTIN 變更數量遽增,則必須以新 GTIN 標示。此情況產生不必要的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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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方變更目的在:讓消費者能藉此區別新、舊產品與訂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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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零售商交易品項新 GTIN |
給標準交易品項群組新 GT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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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變更導致架上邊緣標籤變更(消費者聲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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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提供正確的零售交易品項資訊給消費者(例如:經由架上邊緣標籤),這樣就違背了GTIN法則。本例中沒有新GTIN, 就無法獨一性地識別交易品項(例如:確定是否檸檬或酸橙口味銷售最好)。 |
配 方規劃時,規格或其他規定指定能區別新、舊格 式, 例如:保健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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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零售商交易品項新 GTIN |
給標準交易品項群組新 GT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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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變更導致架上邊緣標籤變更(消費者聲明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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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提供正確的零售交易品項資訊給消費者(例如:經由架上邊緣標籤),這樣就違背了GTIN法則。本例中沒有新GTIN, 就無法獨一性地識別交易品項(例如:確定是否檸檬或酸橙口味銷售最好)。 |
在此,變更會改變消費者基本利益,例如:新味道、香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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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零售商交易品項新 GTIN |
給標準交易品項群組新 GT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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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變更導致架上邊緣標籤變更(消費者聲明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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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提供正確的零售交易品項資訊給消費者(例如:經由架上邊緣標籤),如此則違背法令。沒有新 GTI N, 就不可能獨一性地識別交易品項(例如:確定是否檸檬或酸橙口味銷售最好)。 |
會造成不同內容(消費者聲明)的變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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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零售商交易品項新 GTIN |
給標準交易品項群組新 GT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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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變更導致架上邊緣標籤變更(消費者聲明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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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提供正確的零售交易品項資訊給消費者(例如:經由架上邊緣標籤),如此則違背法令。沒有新 GTI N, 就不可能獨一性地識別交易品項(例如:確定是否檸檬或酸橙口味銷售最好)。 |
因季節性變化造成成分變更,例如:酸乳酪加季節性水果,水果隨季節而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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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零售商交易品項新 GTIN |
給標準交易品項群組新 GT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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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聲明不論任何季節都不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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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TIN 變更數量遽增 — 造成不必要的成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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